我校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
讯员:王红云

1月6日,我校在办公楼307会议室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集中学习。党委书记周逢春、校长刘柏炎及其他在家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周逢春主持。
会上,纪委书记郭勇干就《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内容进行了领学和解读。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三部分,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三部分,开列“负面清单”,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两项法规相互配套,既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又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大会还组织学习了刘云山同志在部分省市“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干部教育培训条例》。
周逢春在总结讲话中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作为政治任务,大兴学习之风,增强本领,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高校意识形态的话语权,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把责任放在心上、把工作抓在实处;要领会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强化纪律约束,慎行、慎言、慎独; 要深刻吸取国内有关高校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教训,带头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模范遵守党内各项法规制度,自觉、主动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和堡垒作用,确保把党纪党规落实到位。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