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根据《关于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湘教通〔2014〕467号)精神,请各部门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学校评选后向省教育厅推荐1人。
请各部门将申报表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于12月9日下午5:00前报送组织人事处。 逾期不报的部门,视为自动放弃。
所有申报材料需经部门审核盖章。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4221367,邮箱: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doc
附件2:“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候选人申报表.doc
组织人事处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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