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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咨询内容
| 咨询情况 | |||
|---|---|---|---|
| 标题 | 关于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违规收费及医疗服务问题的情况反映 | ||
| 咨询人 | 郭姣 | 咨询日期 | 2026-08-13 |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 咨询内容 |
一、事件经过 2026年7月31日,本人携未成年子女前往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口腔医院就诊。在缴费过程中,院方将费用分为两笔收取: 第一笔:通过医院正规收费窗口收取 146.5元; 第二笔:由门诊工作人员通过其个人手机微信收取 551元。 本人当场对上述分账号收费方式提出异议。现场工作人员解释称,该551元为“预收费”,并承诺若本人后续同意采用医院出具的治疗方案,该笔费用将抵扣至治疗费用中。 二、后续情况及争议焦点 院方告知本人,将于2026年8月11日正式出具正畸方案。8月11日,本人如约收到院方提供的两套方案,但两套方案均系成年口腔美观类矫正项目,而患者系未成年人,生理条件及审美需求均不匹配,本人对此不予认可。 随后,本人向医生提出终止服务并要求退还551元预收款。然而,医生以“该费用系方案设计费,不予退款”为由拒绝退还。该说法与交费时“预收费可抵扣手术费”的承诺前后严重不符。 三、本人诉求 要求院方全额退还通过个人微信收取的551元费用; 要求院方就收费方式不规范、前后说辞不一致等问题作出书面解释; 恳请主管部门对涉事医务人员违规使用个人渠道收费的行为予以调查处理。 四、举报理由(违规点概述) 违规收费渠道:公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使用个人微信收取诊疗相关费用,违反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涉嫌私设收费渠道、规避财务监管; 分解项目收费:将一次诊疗费用拆分为公账(146.5元)与私账(551元)两部分,涉嫌分解项目收费、变相提高患者负担; 承诺前后矛盾:交费时承诺“可抵扣手术费”,退费时改称“设计费不退”,存在误导患者及虚假承诺之嫌; 方案与患者不符:为未成年患者提供以成年审美为导向的矫正方案,未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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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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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单位 | 办结日期 | 2026-08-26 | |
| 回复内容 |
收到您通过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信箱反映益阳医专附属口腔医院正畸方案设计费退费纠纷的相关诉求后,我校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就来信反映事项开展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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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方式 | 公开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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