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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4: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11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省级、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研究范围

项目研究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我省加快推进“四化两型”建设的现实需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提高质量为主题,紧密结合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项目研究选题

1、地方高校转型发展的研究和实践

2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究与实践

3、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与共享研究和实践

4、大学外语课程建设和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5、研讨式教学方法的实践探索

6、实践教学体系、内容、方法和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

7、 高校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协同培养人才体制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8、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和培育的研究与实践

9、课程考试与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10、教学管理制度创新的研究和实践

11、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网络资源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与实践

三、项目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主题,紧密结合高等教育和我校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大力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实践能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2、项目申报主持人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3、校级项目:申请人须如实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要求逐项认真仔细填写,内容应言简意赅,思路清晰,论证充分,表述明确。

4、省级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校级项目进行审核,择优推荐为省级项目。

5、校级项目应在1年内完成,起止时间为20154月至20164月。省级项目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6、申报材料要求

⑴ 申请者须填写《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学校限额项目为一式一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三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⑵ 除自筹经费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结题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并附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⑶ 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新项目。

以上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部门收集后于5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联系人:李跃军;联系电话:0737-4228814电子邮箱:619542166@qq.com。逾期不再受理,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教务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教务处

2015415

 

附件一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5]118号).doc

附件二2015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三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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