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4:53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湘教通〔2014101号《关于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见附件),教务处将组织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已有立项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任期内不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本次不得申报项目。

2. 各部门广泛发动教师申报,并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学校项目推荐中教学一线教师的项目应占2/3以上(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

3. 各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申报项目的评审,对没有评审的系部将不予立项。

二、立项内容

1. 为切实加强普通高校专业实践教学改革,普通教育项目分配名额中须有一定数量的项目用于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实践教学改革与研究。

2. 为重点推进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要求至少有1项关于研讨式、启发式、探究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者须填写《201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学校限额项目为一式两份,公共英语项目一式四份,另外请再复印项目申请书封页一份。

所有申报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各部门于201454日前送至教务处(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李跃军;联系电话:0737—4228814;电子邮箱:619542166@qq.com

四、结题材料要求

除自筹经费项目外,其他项目的结题者须填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另外请再复印项目结题书封页一份。

2014年之前立项的所有结题材料请上交科技处,逾期不予办理。联系人:谌欲晓老师;电子邮箱:255558989@qq.com
项目 申报 教学改革 立项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