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印发《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并开展首届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28:2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部门、各单位: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已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大家,请认真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和好的做法经验,请向教务处反馈。同时,在全校开展首届教学标兵评选工作,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评选程序,成立评选小组,在教师自我推荐和部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按系部专兼职教师总数10%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推荐出的教学标兵候选人,填写《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推荐表》(见附件),报学校评选。2015年12月中旬,在学校首届教学大会上对评选出的教学标兵进行表彰和奖励。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12月7日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根据学校内涵发展需要,为激发广大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激励广大教师在本职岗位上干事业、做贡献,推进我校事业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实现,特制定《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评选办法(试行)》

一、评选对象和名额

评选对象为全校所有专兼职教师,教学标兵评选名额占全校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4%左右。原则上,教学标兵每3年评选一次。

二、评选条件(近三年的工作成绩与成果、满分为200分)

(一)思想政治与师德(30分)

1.工作业绩突出,个人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表彰奖励;

2.师德师风先进事迹在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的主流媒体(指党报、党刊或党政部门主办的网络媒体)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

符合上述条件国家级计25分,省(部)级计12分,市(厅)、校级计6分,同一获奖项取最高级别的一项计分。

思想政治与师德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30分。

(二)教育教学(100分)

1.课堂教学时量年均每超40学时计1分,以学校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计划课时量为准;10分为限。

2.年度考核达到优秀等级每次计1分;

3.主持或参与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建设等。主持国家级计25分,省(部)级计10分,市(厅)级计5分;参与国家级取前五名,第二名至第六名依次计8、7、6、5、4分,省(部)级取前三名,第二名至第四名依次计4、3、2分,市(厅)、校级取前二名,分别计2、1分;

4.获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特等奖第一名计25分,有效名次计10分,一等奖第一名计15分,有效名次计8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4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3分,二等奖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2分,三等奖取前3名,第一名计3分,其他计1分;市(厅)、校级取前二名,分别计2、1分;

5.“双师型”素质教师:以学校评定为准。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双师型”素质教师计4分。

6. 指导学生参加由政府机构组织的竞赛、毕业设计、社会实践(调查)获国家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5分,二等奖第一名计6分,有效名次计3分,三等奖第一名计4分,有效名次计2分;省(部)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5分,有效名次计3分,二等奖第一名计3分,有效名次计1分,三等奖第一名计1分;市(厅)、校级一等奖表彰奖励第一名计3分;国际比赛获奖按国家级一等奖计分。

其中体育类学科指导学生参加国际体育运动竞赛(含世界运动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8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5 名或取得个人前8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前2名计10分;全国体育运动竞赛(含全运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6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3名或取得个人前6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第1计7分;省级体育运动竞赛(含省运会、项目锦标赛、项目冠军赛、大学生综合或单项比赛),获得团体前3名的项目教练员且排名前2名或取得个人前3名项目的教练员且排名第1计5分。

带队教练的身份认定以相应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为准;大学生运动会包括各单项大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正式竞赛;每项赛事每年度不累加计分,只计算该项赛事该年度的最高名次分;田径等项目的单项竞赛名次获得者与其教练身份难以在秩序册反映的,则取该学校该项目比赛的n个最好有效单项名次分,累加后除以n个教练员人数,即取平均分;同一比赛的单项有效名次取最高名次计分不累加计分;各级邀请赛和对抗赛等公益性质或商业性质比赛不在统计之列。

7.教案评分:近三年被评为优秀教案的每次计2分。

8.教学技能竞赛获奖:参加由政府机构组织的教学技能竞赛并获得荣誉称号。国家级计6分,省(部)级计3分,市(厅)、校级计2分。

教育教学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100分。

(三)科研成果及业绩(70分)

1.论文著作

论文是指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的学术(含教研教改)论文。包括:

⑴本学科权威期刊发表的论文(含SCI、EI、SSCI、A&HCI收录,《中国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

⑵本学科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含CSCD、CSSCI拓展库以上来源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等期刊或全文转载);

权威期刊每篇计5分,核心期刊每篇计3分。

⑶教研教改论文是指结合本专业教学特点,撰写的教学研究及改革论文,且独立或以第一作者(或通信作者)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权威期刊每篇计5分,核心期刊每篇计3分,一般期刊每篇计1分。

(4)著作(含教材、译著)是指专业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时间内正式出版,并有较大实用价值的学术著作或教材(以规划教材申报书为准)。译著是指翻译并出版且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包括:

1)独著或合著15万字以上本学科高水平学术著作;

2)主编或参编国家级、省级、行业规划教材;

3)独译或参译具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

公开出版的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著作每部独著或合著的第一作者计8分,其他计4分;国家级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5分,参编计2分,省级、行业规划教材每部主编计3分,参编计1分;译著独译或合译的第一作者计3分,其他计1分。著作需学校批准同意。

2.科研项目

⑴主持课题(含科研、教改等项目)

每项国家级计25分,部级课题计15分,省级课题计10分,市(厅)级课题计5分。主持国家级课题的子项目按省级项目计分。

⑵横向项目

横向项目是指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委托高校或科研院所研究的课题,是高校加强对外联系,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提高自身科研水平,提升本校知名度的重要途径。项目主要包括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决策论证、设计策划、软件开发等方向。每项横向课题以进校科研经费(单位财务部门、科研部门的证明,不含工程项目的设备采购经费)为准,具体计分如下:

1)社科类横向项目单项进账经费:

小于1万元计1分; 1-3万元计2分; 4-10万元计3分;11-20万元计4分;大于20万元计5分。

2)自科类横向项目单项进账经费:

小于5万元计1分;6-10万元计2分;11-20万元计3分;21-30万元计4分;大于30万元计5分。

横向项目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20分。

⑶获科研成果奖

国家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5分,有效名次计10分,二等奖第一名计15分,有效名次计8分,三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4分;省(部)级一等奖第一名计10分,有效名次计6分,二等奖前5名,第一名计6分,其他计2分,三等奖前三名,第一名计3分,其他计1分;市(厅)级一等奖第一名计2分。

科研成果及业绩所含各项可累加计分,满分为70分。

三、评选程序

1.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小组,在教师自我推荐和部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根据系部专兼职教师总数按10%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单位推荐出的教学标兵候选人,填写《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推荐表》(见附件),报学校评选。

2.学校成立专门评议组,对审查合格的提名人选进行综合评定并对业绩积分排序,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

3.对拟当选的教学标兵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为5天,最终评选结果报请学校行政批准。

四、评选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教学标兵评选工作,在教学标兵评选工作前,要专题向全体教师宣传有关评选条件和规定。

2.在教学标兵评选工作中,要坚持“民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充分依靠广大教师进行民主推荐、公开评议、公平竞争,好中选优,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双师型”教师优先考虑。

五、奖励与表彰

1.学校对获得“教学标兵”称号的教师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数额由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2.大力宣传教学标兵的先进事迹。教学管理部门要组织教学标兵上“教学标兵示范教学”公开课,使教师学有榜样,追有目标,促进全校教师的教书育人整体水平的提高。

3.教学标兵的事迹材料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岗位聘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

六、其他说明

1.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或取得重大成就的教师,可由教务处或科研处提名,经校行政办公会研究,可直接确定为教学标兵,其表彰名额数不占2%的名额数。

2.教师有违反党纪国法、校纪校规、学术规范等行为或有重大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

3.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标兵推荐表
   
    附件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教学标兵推荐表

 

 

 

 

 

 

              工作单位                    

 

              姓                           

 

 

          填表日期:        


 

     

 

1.本表供我校教师自荐或各教学单位推荐参评教学标兵使用,一式两份。

2.主要获奖情况填写教研、科研方面的奖励,但不包括商业性的奖励。

3.教学工作量一栏填写近三学年教学工作量情况;评价情况分栏填写同行评价、学生评教、督导评价,根据是否符合排名部门前1/3,填写是或否;由所在单位教务人员签字确认。

4.教研工作情况一栏分类分项填写近三年教研工作具体情况,按实填写。

5.科研工作情况一栏分类分项填写近三年科研工作具体情况,按实填写。

6.本表要求用计算机录入并打印,纸张规格为A4

7.佐证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律不退,请自行保留底稿,做好备份。

8.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核所有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并在提供佐证材料首页加盖单位公章。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相片

政治

面貌

 

民族

 

教龄

 

学历

学位

 

职称

 

现任

职务

 

个人简历(从大学毕业后填写)

 

 

 

 

 

 

 

 

 

 

 

 

主要

获奖

情况

 

教学工作量及评价

情况

学年

工作量

学年

工作量

学年

工作量

2013

 

2014

 

2015

 

同行评价

学生评教

督导评价

 

 

 

审核情况:

 

 

教务人员:                (盖章)

     

 

 

先进

事迹

 

(由

所在

单位

填写

1500

字以

内)

 

(接上

页)

 

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学校审批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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