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13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开展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条件
推荐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 45 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 40 周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
二、名额分配
我校推荐人数不少于1名。各教学系部可择优推荐1人。
三、资助标准
资助经费1万元/人。
四、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
我省的省级访问学者接受学校、学科及导师目录已并入教育部的相关总目录(以下简称“总目录”)。总目录可在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学科专业导师数据表》查看。
五、所需材料
1.《湖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份);
3.接受学校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一份;
六、有关要求
1.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接受学校导师事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后再填写《湖南省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2.所有申报材料于5月17日上午11:30前报送至组织人事处412室,电子版发送至357319141@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附件1:湘教通〔2021〕113 号《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组织人事处
2021年5月13日
附件1:湘教通〔2021〕113号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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