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
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25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发展的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18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和条件
(一)选派对象应是我校在职教师。
(二)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经省教育厅选拔的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由学校按一定程序选拔确认的校级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
(四)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具有高级职务者,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同时具有中级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者,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以上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二、推荐名额与程序
(一)名额
各系部择优推荐1人。
(二)程序
1、个人申请: 个人填报《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部门推荐:部门初审,择优确定推荐人选,上报相关材料。
3、学校审定后公示,上报材料。
三、选派推荐工作要求
1.个人申报须事先与接受学校导师进行沟通,出具导师签名的同意接受书面意见书,赴外省高校访学的申请者还应与接受学校相关管理部门联系,需征得同意后方可申报。
2.请各教学系部高度重视,根据教学、科研任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择优推荐,并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充分考虑被推荐人的教学、科研任务及其他工作安排,确保其被录取后能按时到接受学校报到并参加脱产研修。
3.材料报送:
(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表》(一式三份,双面打印);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推荐人选身份证、职称证书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推荐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审核并签名、盖章),装订成册;
(4)推荐部门须出具的保证该推荐人选能全脱产研修的承诺书(经系部盖章签名)。
上述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送至组织人事处师资科412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914609@qq.com,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下午5:00前,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聂海澜,0737-4221367。
相关网站:1.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http://cce.whu.edu.cn/szpx;
2.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附件1: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
附件2: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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