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中级职务认定结果公示
经学校2015年度高校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认定,下列3位同志具备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时间为2016年3月23日至2016年3月31日。公示期间如对以下公示对象的职称评审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到组织人事处(校职改办)或纪检监察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匿名信件和电话一律不受理。
联系电话:组织人事处 4210316 4221367
纪检监察室 4207197
附:2015年度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中级职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
序 号 |
姓 名 |
认定通过职务 |
|
1 |
文 敏 |
讲师 |
|
2 |
曾明慧 |
讲师 |
|
3 |
魏吉槐 |
讲师 |
组织人事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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