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 证件专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益组通[2015]11号、益组联[2015]10号文件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学校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范围
(一) 校党委管理的副科级、正科级领导干部(含教研室主任和附属医院临床科室主任)。
(二)办公室、组织人事、监察审计、财务、科研、后勤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含附属医院)。
(三) 自愿列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的“裸官”配偶、子女。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全面梳理登记人员信息,按照全口径、无遗漏的原则登记造册(此前曾办理过因私出国(境)证件、证件已到期的,也要如实登记说明)。
(二)各部门(单位)6月19日前将本部门《登记备案人员的因私出国(境)信息查询表》报学校组织人事处,纸质文档需加盖部门印章,电子文档发送至46427184@qq.com。
(三)各部门(单位)要落实到每一位登记对象,将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登记备案人员的证件,各部门(单位)集中收齐后,交组织人事处集中保管。
(四)领导干部领取因私出国(境)证件后,必须其在回国(境)后7天内将有关证件上交组织人事部门集中保管。
(五)此项工作要求严、时间紧、标准高,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组织好信息填写、汇总、上报和证件的上缴。因漏报而影响今后个人因私出国(境)手续办理的,后果自负。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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