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教师资格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和《关于2014年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4〕1号)文件相关规定,为做好2014年我校高校教师资格申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申报条件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二)户籍所在地或应届毕业生的就读学校所在地,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
(三)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四)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五)参加湖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取得《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合格。
(六)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不需参加普通话测试)。
(七)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体检合格。
学校拟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可以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和普通话测试。
二、申请人须提供的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双面打印)。
2.身份证、学历证书、湖南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普通话测试中心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4.《思想品德鉴定表》。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材料(除体检表)一律使用A4纸张打印,第2项—第5项材料应依序装订成册,封面打印“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同志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材料)原件不装订。
三、申请认定程序
1.网上申报
申请人在4月10日左右登陆网报系统,点击右上侧“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并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打印一式2份。
2.专家考查。省教育厅委托湖南城市学院组织测评专家组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并做出是否合格的结论。测评工作另行通知。
3.现场确认。
由学校到上级部门统一办理。
4.颁发证书。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有关事项
1、上述有关表格均在学校网站——组织人事处“下载专区”栏下载(标题为《教师资格证认定相关表格》,网址:http:/rsc.hnyyyz.com/list/13/index.html)。
2、另提交同底寸照1张用于办理证书。(寸照后写上姓名)
3、请各位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老师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4、报名事宜:
请申请人将“湖南省非受委托高校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下载,网址同上)填写完整后报所在部门,由所在部门汇总后于3月11日前发到组织人事处邮箱(yyyzrsc@126.com)进行预报名。
各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间另定,收费标准:150元/人。
联系人:李菲
组织人事处
201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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