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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1:4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为了提高青年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了解高校教师岗位的职业特点和要求,掌握教师所必备的教育科学知识、教学原则和技能,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使之成为合格的高校教师。根据湖南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举办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09年新进人员。

2、需要进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人员。(注: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需具备以下条件:①高等学校拟聘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②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③体检合格;④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⑤思想品德鉴定合格;⑥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职业道德培训合格;⑦具备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面试和试讲合格。)

二、培训内容

《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

三、培训时间

2009912日~111(以业余时间为主),具体时间及培训地点附后。

四、报名须知    

报到时间:200997日~911日到学校组织人事处填表报名。

报名时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 

根据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每位学员交培训费、考务费300元,教材费70元(按规定能免修《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学员交培训费、考务费150元,教材费35元)。

五、培训要求   

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以国考形式进行,要求高,考试严,且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请各培训人员按时上课,认真学习,作好听课笔记,积极备考,不得无故缺席。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九年九月七日

 

附:

2009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日期

课程

教师

联系电话

912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58******7467

913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夏建文

138******7108

919

高等教育学

甘民

 

920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

夏建文

 

926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31******2628

1011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017

高等教育学

甘民

 

1018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024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永爱

130******8636

1031日上午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高永爱

 

1031日下午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111

高等教育心理学

万晓红

 

 

说明:上课地点:城市学院新校区一教学楼105教室

作息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230——600

 

组织人事处

200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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