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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我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43:39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10年我校学科带头人和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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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教学部系:
    为加强我校学术梯队建设,根据《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字[2008]71号)、《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字[2008]7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我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每个学科最多推荐1名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不受名额限制。
    二、推荐条件和程序
    按校行字[2008]71号、72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文件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材料要求
    ⒈《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推荐表》或《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一式三份;
    ⒉《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
    ⒊证明推荐人选学历、学位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一份,近5年来反映推荐人选政治思想表现、教学和学术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所提供材料应与推荐表一致)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应按目录装订成册,由各教学部门审核其真实性,审核人签字,盖部系章。
    以上材料由各教学部系统一于4月16日前交组织人事处,同时报送推荐表、推荐情况一览表的电子文档,逾期不予受理。(表格从学校网站下载)
    学科带头人遴选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选拔是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教学系部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做到政策、条件、对象三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组织人事处
    二O一0年四月六日
    附件一:《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字[2008]71号)
    附件二:《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遴选及管理暂行办法》(校行字[2008]72号)
    附件三:《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推荐表》
    附件四:《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附件五:《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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