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和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64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条件
1、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推荐程序
1、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且有意前往国内相关高校做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到所在系、部申报,各系、部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人。
2、各教学系、部根据本部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3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电子文档)报学校组织人事处。表格可在湖南教师网(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他详情请登录教育部高师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网址:http://train.whu.edu.cn/)查询。
3、学校对各教学系、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最后上报人选。
四、有关说明
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组织人事处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0]27号)和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64号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条件
1、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主持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较好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推荐程序
1、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且有意前往国内相关高校做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到所在系、部申报,各系、部最多可向学校推荐1人。
2、各教学系、部根据本部门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需要,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3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附电子文档)报学校组织人事处。表格可在湖南教师网(网址http://teacher.hnedu.cn/index.jsp)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他详情请登录教育部高师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站(网址:http://train.whu.edu.cn/)查询。
3、学校对各教学系、部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查,确定最后上报人选。
四、有关说明
访问学者项目是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切实把访问学者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组织人事处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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