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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临床医学系教学工作绩效考核条例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32: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经研究,就临床教学工作绩效考核做如下规定: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事故,每次处罚100-200元。

1、无故缺课(含实验课、实习课、见习课和监考)或不接受教学任务者。

2、未办理正式手续,私自调课、代课、停课者。被督查组查处每次加倍处罚。

3、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4、擅自变更或不执行教学计划,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5、讲课中不依据教学大纲要求,随意讲授与教学计划无关的教学内容,或有明显概念错误,学生反映强烈者。

6、由于准备不充分或指导不负责任,造成实验设备损坏或人身安全事故者。

7、考试前泄露考题,或在评定、填写、呈报学生成绩中弄虚作假者。

8、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造成考生考试时集体舞弊者。

9、指导实习、社会调查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学校声誉者。

10、不按教学管理工作程序自编、自印、自订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强行在学生中推销,造成恶劣影响者。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差错,每次处罚 50-100

1、上课不带教案或未备课者。

2、上课无故迟到,或提前下课5分钟以上者。

3、无特殊理由,实际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进度相差10%以上者。

4、试卷命题未按时间和要求完成者。

5、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致使多个考生舞弊者。

6、工作不负责任,错评、 漏评试题,错登学生成绩者。

7、不按时上报学生成绩、试卷分析及教学任务安排者。

8、因教学原因被学生举报或投诉者。

9、未及时上交教案者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管理事故,每次处罚  100-200

1、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教学管理工作任务,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2、个人擅自变更教学计划和实习计划,严重影响教学秩序者。

3、教学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不经研究擅自处理,产生严重后果者。

4、不按时上报预订教材计划、致漏订、错订教材,影响正常教学秩序者。

5、考前泄露试题,或擅自改写学生成绩,造成严重后果者。

6系部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高年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次(教龄五年以上);低年资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龄五年以下)。未完成听课每次处罚 30元,听课记录作假每次处罚 50元。

7、教学检查中未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未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系部及上级管理部门者。

8、无故不组织教研教改活动、医疗教学工作会议,每次处罚50元。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均为教学管理差错,每次处罚 50-100

1、未按时下发开课计划(课表、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书、教学日程等)致使教师误课、误考者。

2制卷过程中出现严重错误,影响考试秩序者。

3教研室按教学计划要求未认真落实各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正常教学、教学管理工作的运转者。

4、教研室主任每学期须组织教学活动5次;每少一次扣50元。

5、教研室主任及时参加院周会、教学工作会议,缺少一次扣50元。

 

 

 

                                     益阳专附属医院

                                     益阳专临床医学系

 

                                       2013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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