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发〔2024〕18号益阳医专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
校学发〔2024〕18号
益阳医专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
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学院:
近期,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为严格落实有关政策,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要求和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补充通知》(湘学助〔2024〕42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24年国家奖学金增加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给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名额(第二批),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单位国家奖学金名额在原有基础上翻倍,具体分配如下。
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护理学院3人,临床医学院3人,药学院2人,口腔医学院1人,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1人,共计10人。
如学生获评国家奖学金造成国家励志奖学金空缺,做好相应补充评审。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增加后的名额,认真做好评审工作。
二、奖助学金增加标准
从2024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国家助学金提高标准后,我省各档具体资助标准为:一档4800元/人·年、二档3700元/人·年、三档2600元/人·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国家奖助学金标准调整工作,按照新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资助资金,对于已经发放的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要按照新标准补足。
三、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一)做好政策宣传解读
各学院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国家奖助学金调整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确保学生应知尽知。要畅通申诉渠道,及时回应学生和家长咨询,认真核实学生提出的质疑,妥善化解矛盾。要加强舆情监测,防范舆论风险,做到风险苗头早发现、早处置。
(二)做好增加国家奖学金名额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追加下达的国家奖学金名额,尽快启动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评审程序,落实好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确保评审标准不降、报送材料质量不降、评选结果经得起检验。
(三)统筹做好其他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稳妥推进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确保本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无重复获奖学生。要积极应对因国家奖学金名额增补带来的系列变化,妥善处理国家奖学金与其他奖学金的关系,及时向学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把好事办好。
四、及时报送评审材料
因本次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调整,考虑到各学院工作实际,报送评审材料的时间适当顺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请各学院在11月8日前将评审材料上报。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时间为11月12日前。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24年11月1日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