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学发〔2024〕11号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校学发〔2024〕11号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市直)的通知》(湘财预〔2024〕9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年级前10%,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5)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二项校级以上荣誉;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部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上述六方面之外,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
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记录,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列;
(5)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按照《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9〕73号文件)进行评定,推荐名额为:护理学院6人,临床医学院4人,药学院4人,口腔医学院2人,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2人,共计1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48人。
详细见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三、日程安排及评审材料
(一)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在9月12日下午5点前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9月20日下午5点前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二)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
(3)个人上学年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曾获得奖励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
(3)上学年的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对极个别因家庭或个人短时间内突发临时重大事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学院资助专干处,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注意事项
1、我校免费医学生因为有生活补贴,故不能参与评定国家助学金,但是可以参与评定国家奖学金(励志)。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专科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其他请参照益阳医专最新《学生手册》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预分配表
二级学院 | 国家奖学金 推荐名额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护理学院 | 6 | 139 |
临床医学院 | 4 | 73 |
药学院 | 4 | 69 |
公共卫生与医学检验医学院 | 2 | 30 |
口腔医学院 | 2 | 37 |
总数 | 18 | 3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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