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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学发〔2024〕11号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5 15:03:07 浏览次数: 【字体:

 校学〔202411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市直)的通知》(湘财预〔2024〕94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

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学习努力刻苦,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均不得出现不及格科目,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年级前10%,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国家专利者,学习成绩可适当放宽;

5大学期间至少获得二项校级以上荣誉;

6积极参加学校、学院部组织的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上述六方面之外,如排名在10-30%之间,需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

为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高校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5000元

3、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遵守宪法、法律和社会公德,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受处分记录;

(4)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异,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记录,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专业年级前列;

(5)勤俭节约,生活俭朴,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经济实际承受能力的物质享受;

二、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按照《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印发〈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校行字〔2019〕73号文件)进行评定,推荐名额为:护理学院6人,临床医学院4人,药学院4人,口腔医学院2人,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2人,共计18人。国家励志奖学金348人。

详细见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三、日程安排及评审材料

日程安排

请各学院在9月12日下午5点前上报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9月20日下午5点前上交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

评审材料

1、国家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

(3)个人上学年的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曾获得奖励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励志奖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个人申请详细陈述材料;

3上学年的个人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4对极个别因家庭或个人短时间内突发临时重大事件,而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报学院资助专干处,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方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意事项

1、我校免费医学生因为有生活补贴,故不能参与评定国家助学金,但是可以参与评定国家奖学金(励志)。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本专科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3、其他请参照益阳医专最新《学生手册》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表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

                             2024年7月4日

 

 

 

 

附件

 

2024年国家奖学金指标预分配表

 

二级学院

国家奖学金

推荐名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

护理学院

6

139

临床医学院

4

73

药学院

4

69

公共卫生与医学检验医学院

2

30

口腔医学院

2

37

总数

18

348

 

 

终审:学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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