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2021年度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平安单位、先进单位
近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度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估情况的通报》(益办发电[2021]64号),我校被评为“平安单位”、“先进单位”。
2021年,我校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在学校领导的重视和各个部门的积极配合下,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卫措施。今年为强化技防,新建了人脸识别系统,极大地改善了技防体系,有力推进了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一体”建设,为学校“十四五”发展、安全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撰搞:顾蕾)
终审: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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