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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16 17:56:41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关于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   则

第一条  进一步推进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断增强师生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校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建立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领域育人体制机制为关键,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推进学校党的建设、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思想保证。

第三条  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校各级党组织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团日等各类政治理论学习的首要议题,做到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第一时间研究部署、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第四条 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学校政治理论学习的对象为全体教职工、在校学生,重点是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党务工作者、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青年教师。

 

第二章  学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  学校党委对全校师生政治理论学习承担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学习进行宏观指导、统筹管理和部署安排。

第六条 宣传统战部牵头制定全校政治理论学习计划,负责学校党委学习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学习工作的统筹推进、督促检查。

第七条  组织人事处负责制定党员、教职工的学习安排,统筹开展党员教育、教职工教育培训、师德师风学习教育等,抓好学习考勤管理、考核评价、结果运用。

第八条  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学生工作处、团委统筹指导,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团总支及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依托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理论学习社团等载体开展,推动理论学习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承担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师生理论学习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章 学习内容与形式

第十条  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统战、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等部委,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益阳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和学校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制度文件、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与医学职业教育发展联系紧密的政策理论和规定等。  

(十)党风廉政建设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十一)党中央和上级部门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一条  学习形式主要包括:

(一)集中学习。充分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周一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团日、教职工大会、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通过精读文件、专题研讨、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视频、经验交流、案例剖析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中心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结合工作实际和医学教育特点,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二)个人自学。 鼓励、引导全体师生充分利用业余时间,紧扣推荐书目与学习资料,立足本职岗位、结合自身专业,开展自主、系统学习,做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专题调研。紧扣学校中心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教学科研一线、走近师生员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发展难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每年须撰写1—2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四)网络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红星云、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网络学习渠道,依托线上专题讲座、短视频党课等载体,整合优质在线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学习提质增效。

(五)讲授党课。学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2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其他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为学生讲1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辅导员每学期至少为所带班级学生讲1堂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政策课。学校领导班子每年为所联系党支部党员讲授1次党课;各党总支书记每学期至少为本单位或所在党支部党员讲授1次党课。

(六)其他形式。广泛运用电影、歌曲、戏剧、诵读等多种艺术形式,充分运用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和纪念馆、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教育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形式

 

第四章 学习时间与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根据每年的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集中学习研讨不少于12中心组成员要带头学习、带头研讨、带头撰写理论文章。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周一学习”,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第十三条  各部门、各学院要合理安排本部门、学院教职工集中政治理论学习的时间和次数,学习时间要纳入教学科研和行政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挤占。各基层党组织安排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根据组织人事处发布的党建工作提示开展学习。

第十四条  学生政治理论学习主要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形势政策课、党团组织生活、班会、课外理论学习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进行。各二级学院要确保学生每学期参与一定次数的集中性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履行请假手续,事后须及时补学相关内容。建立健全学习档案,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

 

第五章 学习保障与考核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政治理论学习专项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用于购买学习资料、邀请专家、组织活动、表彰先进等,为学习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第十七条  学校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多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述职、党员民主评议、教职工年度考核、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等考评范畴,并作为教职工评先评优、学生党员发展的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学校宣传统战部会同党政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学工处、团委等相关部门定期对二级单位学习进行旁听指导,对师生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通报学习情况。对学习落实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附属口腔医院可依据本细则,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细则由学校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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