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管理办法
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管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宣传氛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校园公共区域,是指校园内户外场所包含校园广场、道路、绿地、建筑物周边,以及建筑内共享区域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宣传品,是指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张贴、悬挂、摆放、分发(以下简称为“设置”)或通过公共电子屏显示的各类信息载体,分为固定和临时两种。固定宣传品是指固定宣传栏和校园文化景观小品等,临时宣传品是指满足临时性宣传需要设置的横幅、展板、海报、广告、印刷品及公共电子显示屏内容等。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宣传品的内容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积极向上、健康文明、格调高雅,并及时更新。设计上要做到图片清晰、完整,用字用语准确、规范、无歧义,版面整洁、美观。
第五条 宣传品的设置,应当确保安全、整洁、合理布局,不得损坏校园风貌,不得遮挡监控设施设备。如有破损脱落、时效过期、内容陈旧、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及时维护或拆除。
第三章 审批流程
第六条 校园各类临时宣传品严格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审核宣传内容,并报宣传统战部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内各单位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临时宣传品,由设置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
(二)校级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临时宣传品,由团委主要负责人审批。
(三)各学院学生会及学生社团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临时宣传品,由所属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
(四)“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宿舍楼内设置临时宣传品,由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审批。
(五)经学校批准设立的校内商业网点设置的临时宣传品,由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审批。
(六)校外单位、团体与校内单位联合举办活动需设置临时宣传品的,或经批准以赞助等形式进校开展活动的,须由与其合作的校内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此类宣传品内容须与活动主题紧密相关,赞助单位名称不得出现在正文内容里,只能以落款形式标注于宣传品下方。
第七条 在校园公共区域设置临时宣传品,原则上须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进行线上申请(申请流程见附件)。
第四章 设置要求
第八条 严禁设置有下列情况和内容的宣传品:
(一)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相违背,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内容低俗的;
(三)有涉密事项的;
(四)涉及各种助考班、培训班宣传的;
(五)校外单位、团体或个人未经批准私自设置的;
(六)其他未经批准的内容。
第九条 校园固定宣传品,由宣传统战部根据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提请相关校领导研究同意后,联合学校后勤处等相关部门设置或拆除。固定宣传栏由宣传统战部安排专人负责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每学期至少更新1次宣传内容。
第十条 校园临时宣传品实行归口管理,齐抓共管。具体要求如下:
(一)宣传统战部负责校园公共区域临时宣传品的备案和监督通报工作。
(二)各单位负责对本单位临时宣传品的内容审核把关和规范管理,对设置的宣传品实行“门前三包”管理,做到包内容、包秩序、包容貌。
(三)学生工作处及各学院负责对学生开展文明教育,教育学生不得在校园内随意悬挂、张贴宣传品,提出相应管理要求。
(四)团委及各学院负责管理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组织临时宣传品的规范摆放、发布,对学生组织及社团违规、非法和未经审批的宣传品进行清理整顿。
(五)后勤处负责对食堂、超市、营业厅等商户的临时宣传品进行管理,及时清理拆除、收缴违规、非法和未经审批的宣传品。
(六)保卫处负责校园巡查,禁止违规、非法和未经审批的广告和宣传活动、商业宣传品进校园,负责协助宣传统战部纠正、制止未经审批的宣传行为并及时拆除违规、非法和未经审批的宣传品。
第十一条 申请单位应当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域范围、使用时间、尺寸规格、内容形式等要求设置宣传品。临时宣传品设置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活动结束后2日内申请单位须立即拆除并清理现场。
第十二条 未经审批或未按要求设置宣传品的,由宣传统战部发出整改提醒通知,如仍未及时整改的,由保卫处负责拆除。将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定期通报批评。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管理规定使用公共区域宣传品,造成安全问题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校园公共区域临时宣传品设置信息及申请流程由本办法附件规定。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宣传统战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校园公共区域临时宣传品设置信息及申请流程
横幅
申请时间:申请悬挂横幅,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一般使用时长为3-5天(重大活动7天)。
禁止设置区域:校园南门、西门;校园明德路、弘医路主干道。禁止将横幅垂直悬挂于建筑物的墙面。
悬挂与撤除:获批后需按规定尺寸、区域进行制作、悬挂,并在规定时间内或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展板
申请时间:申请摆放展板,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一般使用时长为3-5天(重大活动7天)。
指定设置区域:天使广场,康养楼前坪,三教学楼多功能厅前坪,健康活动中心周边,“一站式”学生社区前坪,信息楼大厅内。
放置与撤除:获批后需按规定尺寸、区域进行布置,展板需全包,不可裸露桁架、沙袋,并在规定时间内或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海报
申请时间:申请张贴海报,原则上应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使用时长一般为3-5天(重大活动7天)。
指定设置区域:行政楼、信息楼、各学院及宿舍区公告栏。
张贴与撤除:获批后需按规定尺寸、区域进行制作、张贴,并在规定时间内或活动结束后及时撤除。
申请流程
申请单位要严格按照《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公共区域宣传品管理办法》及申请流程,申报使用公共区域宣传品。通过线上平台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在电子申请表中准确、规范填写活动名称、主题、设计效果图、时间、地点等内容。线上申请流程如下:
手机端:智慧益阳医专APP——事务中心——宣传统战部——宣传栏-横幅-展板-海报设置审批申请;
电脑端:学校网站——统一信息门户——应用中心——宣传统战部——宣传栏-横幅-展板-海报设置审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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