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厅函[2016]36号)(见附件),请积极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成果进行申报。有意申报的老师可与科研处联系,以便取得登录教育部“科技评价与科技管理服务综合服务平台”的账号和密码。按通知要求,科研处将对准备材料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不少于5天的校内公示。我校书面材料请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送科研处。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4月15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http://kxjsc.hnedu.gov.cn/show/288,7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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