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下半年纵向科研项目开题、
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开题、中期检查、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 今年已立项的纵向项目(以文件下达日期为准)需3月内自行组织开题。2015年立项的纵向项目必须开展中期检查。
2.原计划在 2016年 12 月 31 日 之前结题的项目,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2016年底将对已立项的校级、市级、厅级项目进行清理;逾期未结题而不申请延期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3.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单位和项目编号。
二、材料要求
(一)开题、中期检查材料
除省教育规划课题、科技厅计划项目、教育厅科研项目网上提交材料外,所有项目均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湖南省卫计委计划项目需要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材料。
(二)结题材料
结题总体要求: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结题附件材料:① 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②专利证书复印件;③著作原件;④鉴定证书。
(三)说明
1. 如立项部门对开题、中期检查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 所有结题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 湖南省教育厅项目结题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交科研处审核,然后将专家评审意见页扫描后插入电子文档,再在《湖南省高校科学研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网上申报结题时间以教育厅科学技术处通知为准。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开题、中期检查、结题工作,逾期将按照《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行字〔2014〕19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另外,不按规定时间开题者,将对该项目实施“三不”措施(经费不配套、立项不奖励、经费卡不发放);不按规定时间提交中期检查者,暂停该项目经费发放;逾期不结题而不及时申请延期结题者,除项目撤销外,暂不受理该主持人申请其它项目。
2. 各类开题、中期检查、结题材料表格请在科研处网页上(http://kyc.hnyyyz.com/index.html)“下载专区”下载;
3.所有结题材料都请发电子文档到643557089@qq.com;
4.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每年10月底之前 。
附: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科研处
2016年10月8日
关于做好2016年湖南省卫生计生委
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单位和联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根据《湖南省卫生计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湘卫科教发〔2016〕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6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对象
2013年以来立项、达到合同约定研究期限的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原省卫生厅)科研计划项目课题。
二、 结题要求
1、相关项目负责人登录湖南省卫生计生科教信息服务平台网站(http://hunan.wsglw.net),在右侧网页中“下载区”下载并如实填报结题报告表,用A4纸张打印一式三份,连同有关结题证明材料(发表文章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含论文首页、目录、文章全文,专利请带上相关专利批准证书等),交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然后由推荐单位统一到省卫生计生委1418房办理结题手续。集中受理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30日。
2、请各项目推荐单位和项目依托单位对照科研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和合同书的要求,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办理结题手续。因特殊原因导致项目无法继续开展或需要延期结题的,项目推荐单位需向我委说明情况。各推荐单位按照附件1和附件2要求于2016年10月28日前填写并报科教处(盖章原件和电子版)。
3、对于逾期不办理结题或延期结题手续的项目,我委将按照《湖南省卫生计生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项目终止或项目撤销,并从2017年起对课题管理不到位的单位给予限制项目立项、控制支持经费等处理。
联系人: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黄睿 徐超伍
电话:0731-84822015 84822238
湖南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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