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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益阳医专关于开展纵向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11 19:39:04 浏览次数: 【字体:

 

学校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有关规定,学校将开展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所有项目原任务书中计划在20161231之前结题的,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研究总结工作,并要求在规定日期前结题。已申请延期的教育厅项目,此次必须结题

22016年年底将对2013年立项的校级、市级项目进行清理,逾期不结题者,将按撤项处理。

3.主持人应特别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或专著的,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二、材料要求

()结题材料

1.市科技局、市社科联和教育厅项目(材料2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2.校级项目(材料1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

3.其他纵向项目,如省卫计委、省中医药局计划科研课题等(材料2份):① 结题表;② 项目研究报告;③ 附件材料;④ 立项申请书和项目合同书

(二)附件材料

1.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必须标注课题立项部门和编号);

2.专利证书复印件;

3.著作原件;

4.鉴定证书。

(三)说明

1.如立项部门对结题另有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

2.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

3.凡要求网上申报结题项目,首先必须提交纸质结题材料交科研处审核。

三、时间要求

结题材料集中受理时间:每年518-531日,1115-1130日。

 

                                            科研处

                                    2016年5月16

材料 项目 结题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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