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遴选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推荐遴选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湘教通[2014]37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推荐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及遴选程序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人选名额2名(推荐范围及条件见湘教通[2014]375号)。
1、各部门推荐人选1名,各部门择优确定人选1名,并指定两名副教授同行专家进行推荐,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
2、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拟定推荐人选报学校审定;
3、公示;
4、上报材料。
二、部门上报材料要求: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附电子文档);
2、部门为推荐人拟定的分年度培养计划;
3、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4、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其中代表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复印件2篇(部),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
5、《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
相关表格从学校组织人事处网:http://rsc.hnyyyz.com/show/4.445.html下载。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9月15日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报学校组织人事处416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5914609@qq.com,不接收推荐人自送材料。
组织人事处
2014年9月11日
附:关于推荐遴选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