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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转发《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大通湖区党群部、市直各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28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2014年度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原则上仍然按照完成岗位设置且有空缺岗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对空缺岗位(专业)差额申报的要求进行。


1、事业单位(含中学)有空缺岗位的,由各单位(含中学)在岗位空缺数内提出本年度职称评审职数。申报高级职称职数的:由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各单位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1)及2014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2)。报市职改办初审后,由市职改办汇总上报省职改办审核;申报中级职称职数的: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汇总表》(附件8)及2014年度事业单位政工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9)报市职改办审核。

2、事业单位无空缺岗位的,原则上不得申报。但以下情况可由单位提交专项报告报市职改办审核;高级经市职改办同意后报省职改办审核。

1)国家或省重大科研专项、重点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急需紧缺人才(限高级),确实需要申报的,由所在单位(中学除外)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3)、《201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申报高级职称花名册》(附件4)。

2)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单位可根据现在岗在聘2015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5)、《事业单位2015年底前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6)2015年底前退休的中级职称人数,提交专项报告并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退多补少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核准表》(附件12)、《事业单位2015年底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退休人员花名册》(附件13)

3、事业单位根据省职改办和市职改办核准的各系列年度职称评审总职数,单位自行确定申报岗位(专业),并按照对岗申报的原则,在符合本岗位(专业)申报条件的人员中原则上按不低于12的比例组织差额推荐。

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所属单位各系列的专业申报情况,填写2014年度事业单位   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和2014年度事业单位   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14)报市职改办备案。高级再由市职改办汇总备案表报省职改办备案。

4、凡被单位聘用,且已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由所在单位申报职称,不得通过其他单位或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申报。

凡被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申报时须提供由聘用单位出具的受聘者未纳入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证明。

(二)非事业单位的职称申报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改制成国有企业的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按原办法执行。

2、民办教育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和社会流动人员等,已进行人事代理的,由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负责职称申报;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县及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二、评审要求

(一)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程序。各系列(专业)要在规定的评审权限、评审专业范围内,根据相关政策、核准的评审职数和批复的评审方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规范评审。不按规定进行评审的,其评审结果一律不予确认;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予以通报。

(二)进一步完善量化评价办法。要在总结近三年评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系列(专业)实际,修订完善量化评价办法。坚持把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的主要标准,突出创新能力和业绩贡献,在同等条件下注重向基层、企业、非公组织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三)进一步改进职称评价方式。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特点,采用笔试、考察、人机对话、论文盲评、教学测评等多种手段及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参评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不得采取单一方式单一环节进行评审。对申报正高级职称、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的人员要进行面试答辩。

(四)进一步严肃职称评审纪律。各系列(专业)要认真排查职称评审中易滋生腐败的风险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排除各种干扰,实行集中封闭评审,一旦发现参评对象、评委、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有失公正、行为不廉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湘人社发〔201372号文件规定从严处理。主动接受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评审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五)确保评委抽取通知保密快捷。为推进职称评审评委产生工作的公平、公正,2014年统一使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委管理与语音通知系统实现各系列(专业)评委抽取和通知的全流程自动化网络管理,通过语音平台和系统短信将抽取结果自动发送至评委本人。

(六)进一步核查更新评委信息。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在开评前应重新核实确认在库评委的手机号码,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及时将违纪违规、品行不端的评委和有不良反映、诚信缺失、被举报存在问题的评委清理出评委库,并报省职改办备案

(七)继续实行比例与职数控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2014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率控制在正高40%以内,副高55%以下。评委会在投票表决时,还须将事业单位(含中学)的参评人员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中级70%以下,事业单位(含中学)的还须与核准的评审职数(对应申报专业备案表)进行核对,不得跨专业、超职数评审。

三、材料要求

(一)个人在填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明确到具体单位;提供的职称外语成绩通知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等的取得时间,截至接收申报材料日。

(二)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在录入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时,须在所有代理参评对象的工作单位栏内加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代理)

(三)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各单位、应将由湖南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生成的《申报2014年度   系列(专业)评委会高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和《申报2014年度   系列(专业)评委会中级职称参评人员花名册》,按事业单位和非事业单位予以区分,并在表头标注后,于提交申报材料当天报市职改办、同时还要将参评人员数据报市职改办,上报数据中参评人员个人信息必需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个人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实行谁填报,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四)各区县(市)职改办、市直各单位、要对职称评审材料严格把关,须逐一审核原件,并在对应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签署审核人姓名。原件审核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省职改办和市职改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五、时间要求

(一)事业单位申报高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16)和提交专项报告的时间为61522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职数核准表(附件813)和提交专项报告的时间为 77 日至11

(二)全省接收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1315日。市职改办接收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8410.市职改办接收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时间为 9 月 1日至12 日. 事业单位提交评审材料时,还须提供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和中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14

(三)中学高级教师系列应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和相应的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件7)和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其他各系列(专业)职改办应在开评前7个工作日内向市职改办提交评审方案和评委抽取需求,评审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市职改办报送评审结果。

(四)2014年度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完成时间为20141231以前。在20141231以前完成评审的,高、中级职称确认时间为评审通过时间。在20131231之后、2015228以前完成评审的,中级职称确认时间为20141231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密切配合,注意及时发现和解决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评审工作任务及时完成

 

          益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