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图书、资料和政工系列中级职务评委库委员人选的通知》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现将省教育厅职改办《关于推荐湖南省教育厅图书、资料和政工系列中级职务评委库委员人选的通知》(湘教职改办字〔2013〕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校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敢于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职业操守好,能认真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2.知识面广,学术造诣深。
3.在职在岗,身体健康,胜任评审工作且本人自愿,年龄不超过57周岁。
4.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评委库人选应具有该系列或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限图书馆、图书资料、图书情报教学与研究专业),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任现职满3年。
5.政工系列中级评委库人选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现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任现职满3年。
二、推荐办法
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学校遴选、公示后,推荐上报。
三、推荐材料及工作要求
1、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评委库推荐人选逐人填写《湖南省教育厅图书、资料系列中级评委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2)。
2、政工系列中级评委库推荐人选逐人填写《湖南省教育厅政工系列中级评委库委员推荐表》(见附件3)。
3、各部门请于8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师资科(办公楼416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菲 联系电话:0737-4221367
电子邮件:80528712@qq.com
组织人事处
201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