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教学部系:
根据《关于推荐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的通知》(湘教通〔2013〕255号)精神,现将我校做好该项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对象:各教学系部的专任教师。
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原则性强,工作认真务实,作风公道正派;熟悉国家有关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2、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在本专业教育领域有一定影响;
3、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身体健康,有参加相关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
二、推荐名额:
| 部 门 |
名 额 |
| 公共课部 |
2 |
| 基础医学部 |
2 |
| 护理系 |
3 |
| 口腔医学系 |
1 |
| 药学系 |
1 |
| 临床医学系 |
1 |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请:个人填写《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
2、部门汇总:以部门为单位收集《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推荐表》,并汇总填写《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于6月24日上午11:00前报组织人事处,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
3、学校推荐上报:组织人事处汇总各部门推荐人选材料,会同教务处初审,报学校校务委员会审查,确定最后推荐上报人选。
五、有关要求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上报。
附件:1、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推荐表
2、湖南省特岗教师面试专家库专家推荐花名册
组织人事处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