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教师普通话培训与测试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需要和教师报名情况,学校决定与湖南城市学院联合举办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拟参加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主要是2009年新进人员)或其他人员。
二、培训时间、地点
2009年12月5、6、19、20、26日,共5天,40学时,上午8:00—11:40 下午2:00—5:30,培训点设湖南城市学院。
三、测试时间
初定于2010年元月上旬进行。
四、培训测试费用
培训测试费200元,教材费25元。请参培人员于12月2日前将费用交至组织人事处,逾期不予办理(交费时请交个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
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各位教师相互转告,希参培人员认真学习,积极备考。
特此通知。
组织人事处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