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2011年湘南学院 “专升本”考试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参考人数前50%名单公示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0]343号、[2011]196号文件及湘南学院“专升本”相关文件精神,经学生自愿申请,各校审核推荐,推荐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有参考资格的学生参加我院组织的“专升本”考试。经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现将成绩进入相关专业参考人数前50%名告知贵校(名单附后),请代为公示。
公示期:2011年5月30日至6月5日
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纪检监察处反映。举报电话:0735—2653028或2653029。不接受匿名举报。在公示期内,如对“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者,请贵校提供相关资料后查询,结果返回学校。
若公示无异议,请于5月30日至6月3日上午12:00前到我院财务处预交学费5000元,请将交费凭证的复印件交教务处1329室,并查验原件。收款单位:湘南学院,开户行:建设银行郴州市北湖区支行,收费帐号: 4300150******050000783 。具体要求请详细阅读《湘南学院2011年“专升本”考试考生须知》
(注意:汇款单上的汇款用途一栏请注明“专升本”,从银行汇款的学生,请将银行汇款回执和考生信息回执复印在一张A4纸上,且查实、补填汇款人姓名等相关信息后传真到我校教务处,传真号:0735—2653038;如缺少上述信息,将无法确认汇款来源,建议由学生本人办理,请考生切记!)。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上述学生,学院将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学院将在6月上旬按省教育厅的要求办理“专升本”学生注册手续,对获得省教育厅批准注册的学生,其预交学费将充缴学费,对未能获得批准注册的学生,学院将在2011年7月7日前全额退回预交学费,学院将在7月上旬公布录取注册信息,请考生与推荐学校及我院保持联系(联系电话:0735—2653039)。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专升本”学生的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

湘南学院
2011年5月

附:临床医学(35人)
曹舜华 蔡明明 刘 希 谢丽莎 赵 倩 韦 兰 郑海平 夏 稳 陈建湘
王雨强 夏 伟 刘俊叶 陆 申 李 俊 谢 顼 夏 超 杨冬元 王俊晓
蔡春红 唐福顺 王小燕 王琼爱 邓海和 马一鸣 张东松 龚 岚 孙 金
李 龙 周 轩 钟剑敏 邓春华 李 静 彭泽阳 卢常立 刘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