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根据市纪委益纪【2011】5号文件《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请认真组织本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请自行在校园网、教学管理群共享下载,表格右下角本人签名须手写),并于2011年5月25日之前由各部门秘书统一收集后上交校纪委办公室406(纸质版)。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中共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1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自查登记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姓名 | 政治面貌 | ||
单位及职务 | |||
投资单位名称、性质(国有、集体、民营、个体)及法人代表 | |||
投资人姓名及 与填表人关系 | |||
投资时间 | |||
投资金额(万元) /所占股份(%) | |||
资金来源 | |||
投资收益总额(万元) | |||
其其他违规行为 | |||
清理纠正情况 | |||
说明:1、本表由国家工作人员本人填写,报所在单位存档备查。
2、投资人姓名及填表人关系指的是填表人以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或其他人名义投资入股。
本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