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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为做好我校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益人社发[2012]27号《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
1、新聘人员入门培训。2011年新聘用的在编且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人员参加,培训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培训结果作为晋升、聘任职称的必备条件。
3、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需要申报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参培自愿。
二、培训费用
新聘人员入门培训3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200元/人,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260元/科。
三、培训安排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由参培人员自行到人力资源培训中心报名、参培。
2、新聘人员入门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学校拟与市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协商,利用周末或暑假时间请老师来学校集中授课。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名
请需要参加培训的人员到所在部门登记报名,各部门秘书将报名情况汇总,并填报《2012年教育培训计划表》,于5月25日以前报学校组织人事处。
附件一:2012年教育培训计划表
附件二:《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益人社发[2012]27号


组织人事处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一:
2012年教育培训计划表

培训项目

参培人数

参培人员名单


附件二:
关于做好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益人社发[2012]27号
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根据中央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中央、省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培养需求,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重点,继续完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培训管理体系建设,不断扩大培训规模,努力提高培训质量,大幅提升我市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后发赶超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公务员培训
1.公务员初任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对2012年我市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12天,培训开班时间在12月。
2.公务员在职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开展以“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为主题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的通知》(湘公局发[2012]2号),2012年12月之前将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所属部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轮训一遍,时间不少于4学时,培训开班时间在7—12月。
(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
1.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培训。根据《湖南省人事厅关于加强事业单位新聘人员入门培训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113号)要求,为加强事业单位新聘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对2011年新聘用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培训结果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培训时间不少于9天,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开班时间在6月中旬。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96号)和《湖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通知》(湘发〔2010〕12号)精神。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继续教育培训中的公需科目由政府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验证的必要条件。今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公共科目培训时间为12天,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公需科目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培训内容为相关应用能力建设教程,培训开班时间在5—10月。
3.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根据《关于做好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的通知》(湘人函〔2003〕120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要求为初、中级人员考二科,高级人员考三科,为满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应试需求,按自愿参加培训原则,培训开班时间在5—10月。
三、具体要求
1.单位高度重视。培训是加强人才队伍能力建设的重要渠道之一,是促进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的客观需要。各单位要依据省、市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培训计划,及时参加培训。
2.规范培训验证。各单位组织的各行业专业培训若需纳入《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的验证范畴,请与我局人力资源培训中心联系以便登记。
3.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培训结果与转正、定级、晋升职称、晋升工资等挂钩,推进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及时办理相关业务。
联 系 人:李志华 曹 雄
联系方式:4244117(人力资源培训中心)
上课地点:世纪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O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