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湘教师字[2002]4号)和《关于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教通[2012]24号)要求,现就我校2012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的已聘或拟聘任教人员。
二、网上申报时间及步骤:
按教育部统一部署,我省各类教师资格申请全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对时间要求很严,请各部门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超过时间或没有打印自动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将不予认定,责任自负。
网上申报时间:2012年4月11日—4月15日
网上申报步骤:
1、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 “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进入系统。
2、 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图标,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共八步)。其中第三步中资格种类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份选“湖南省”,认定机构选“湖南省教育厅”,任教学科选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注意选择具体学科)。
3、 选择现场确认点。单项选择。
4、 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 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信息填写说明。
工作单位一律填写“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不要精确到所在部门。
现从事职业必须填写“教师”,其他人员不予认定。
鉴定单位全称填写“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鉴定单位地址填写“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电话填写“0737-4221367”。
邮编填写“413000”。
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全部填写完成并成功上传照片后点“提交注册信息”。
6、 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并用胶粘贴)。在申请人基本信息页面点击左侧“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打印好后,在申请表的“承诺书”上手写签名确认。
7、 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的信息。
三、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从网上申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2份,“承诺书”上手写签字确认);
2、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的原件和复印件(各部系审核原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盖章);
3、益阳医专附属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申请人填1-3项,部门填写4-9项并请各部系负责人签名);
5、《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申请人填到“本人简历”栏,后面内容不填)。
6、二寸彩色免冠相片1张(办理证书用)。
四、申请认定工作安排
1、申请受理:
4月16日至4月18日,申请人到任教课程所属部门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4月19日,各部门将《湖南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及电子版,电子版发80528712@qq.com)及有关证明材料报组织人事处师资科。
2、资格审定:
4月20日学校组织人事处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定,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名单。
3、面试和试讲: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准备好试讲内容一个课时的纸质教案)。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请各部门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确保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圆满完成。
附件: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下载
组织人事处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