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的通知
各教学部、系:
为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搞好今年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或必须承担教育教学任务而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开设《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五门课程。11月初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考核。(从2011年起,包括已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师范教育类毕业在内的全部新任教师均需参加此五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
三、培训时间
2012年9月15日~10月28日(以业余时间为主),培训地点为湖南城市学院新校区3教208教室。具体时间及课程安排附后。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4日~9月7日到各部门秘书处报名、交费。各部门于9月11日前将培训人员汇总名单纸质及电子文档(表格见附件2,纸质文档须加盖部门公章,电子文档发送至yyyzrsc@126.com邮箱)、一寸免冠彩照3张及所需费用交组织人事处,以便统一向上级部门报送。
2、收费标准
①培训费:2012年岗前培训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的《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湘价教[2010]154号)文件执行。即今年岗前培训收费标准为340元/人(其中培训费180元/人,考务费160元/人)。
②教材资料费:今年岗前培训统一使用湖南省教育厅重新组织编写、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新教材,全套书共5册145元,参加岗前培训的每位学员必须购买教材。
五、培训要求
1、根据教育部规定,所修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颁发《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上岗、教师资格认定、聘用和职称评定的依据之一。
2、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考核以国考形式进行,考试统一在长沙举行,要求高,考试严,且当年不安排补考,未合格课程需到下年度参加考试。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支持所属人员参加培训。
3、培训期间,组织人事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培训结束前,参加培训的人员每人撰写1篇岗前培训总结(或心得)交组织人事处。
特此通知!
附件1: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附件2: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信息表下载
组织人事处
二0一二年九月三日
201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课程安排表
时间 | 课程 | 任课教师 | 联系电话 | |
9月15日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夏建文 | 138******7108 | |
9月16日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
9月22日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肖爱民 | 132******9233 | |
9月23日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
9月29日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
9月30日 | 高等教育学 | 甘民 | 152******0170 | |
10月1日 | 高等教育学 | |||
10月2日 | 高等教育学 | |||
10月3日 | 高等教育学 | |||
10月4日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万晓红 | 131******2628 | |
10月5日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10月6日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10月7日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
10月13日 | 高等教育法规 | 高永爱 | 158******0003 | |
10月14日 | 高等教育法规 | |||
10月27日 | 上午 | 高等教育学 | ||
下午 | 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技能 | |||
10月28日 | 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
备注:岗前培训课程共计130课时,每一天为8个课时,其中10月28日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2课时,地点为湖南城市学院新校区三教学楼208教室,作息时间以湖南城市学院正常上课时间为准。如有变更,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