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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2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部、系、馆、医院(中心):
为做好我校2012年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参照相关政策要求进行申报,具体推荐方案及最终推荐申报人数、推荐上报人选根据学校岗位设置、学校实际情况和上级文件精神等确定。
二、初任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与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同时进行。初任专业技术职务须填写《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来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报送上级职改部门认定。
三、教务处、部系负责审核教学业绩,科技信息处负责审核科研业绩情况,学生工作处负责审核班主作或学生辅导工作情况,组织人事处负责审核基本参评条件。申报对象任职资格年限计算及参评资格的有效支撑材料(包括教学、科研业绩等)截止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
四、申报材料内容。申报材料由《参评资格审查材料》和《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组成。根据提供的表格样式按要求准备材料并装订成册,材料原件、复印件等的贴写必须使用A4白纸作底,其内容和顺序按照《参评资格审查材料目录》、《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进行整理。
五、报送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全、齐、准、清,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审查。相关复印件必须提供原件,各部门对原件、复印件进行初审(各部门确定专人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部门章;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兼课人员的原件、复印件须经所属部系初核、签字、盖章),职称评聘领导小组进行复审。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二)个人述职报告要求全面、真实、详细。其内容分三大部分:一是基本情况,包括个人与专业技术有关的基本简历;二是学识水平与工作能力,其中学识水平包括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情况、掌握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的具体情况、学术和科研成果,工作能力包括实际工作中展现的主要技术工作的经历,取得的技术工作业绩;三是主要业绩,详细地阐述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技术工作的经历、取得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三)参评论文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且同时具有ISSN和CN编号的本专业文章,发表在增刊、内刊、或仅有录用通知等文章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六、注意事项:
1、2012年度职称材料表格和要求等请在下面的附件中下载。
2、请申报职称的老师于12月14日前将填写好的公示表发至80528712@qq.com,12月24日前将整理齐全的所有申报材料交组织人事处,逾期未交材料者按不申报处理。
3、若上级部门有新的要求、条件、政策,以上级部门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下载:
附件1:高校系列职称评审细则
附件2:申报评审、认定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材料要求
附件3:个人申报评审材料
附件4、个人申报认定材料



组织人事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