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研讨会召开
| 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研讨会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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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株洲组织召开了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研讨会。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主任督学聂荣华,省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雷桂平、副主任刘静,省教科院督导与评价所所长黄龙威、发展所所长聂劲松,以及湘潭市、郴州市、株洲市教育督导室和株洲市石峰区、醴陵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聂荣华指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推动教育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在推动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过程中,教育督导部门肩负着重大的职责。为此,教育部制定并下发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并要求各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尽快启动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他认为,株洲教育督导部门先行先试,在全省率先启动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构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规程和工作体系。此次调研、研讨的目的,就是想借鉴株洲在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过程中所积累的经验,讨论并制定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他要求,与会的专家要积极献言献策,尽快制定出具有中国特色、湖南特点、督导特征的评估指标体系,共同推动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株洲市政府督导室主任刘华向与会领导和专家介绍了株洲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具体做法,并将《株洲市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与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进行了详细比较,对即将出台的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意见。 随后,株洲市石峰区、醴陵市教育部门负责人从接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单位的角度,介绍了申报株洲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初评的过程,对省级开展督导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议。来自省教科院及湘潭、郴州等市州的专家就我省如何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最后,雷桂平就会议研讨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充分肯定了株洲率先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前瞻意识和开拓精神,并表示将按照教育部和省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吸取与会代表的想法和建议,认真吸取株洲实施督导评估的具体做法,立即着手研制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制度,抓好顶层设计,在3月底拟订此项评估的实施办法和评估标准,同时要认真开展调研论证与测试工作,确保此项评估制度的科学性,确保以专业化的教育督导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
| 责任编辑: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