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政协委员提交提案 建议统一长沙校车标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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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校车 余志雄摄 “建议加强长沙校车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昨日是出席政协长沙市第十届六次会议的政协委员们报到的日子。截至昨晚9时,政协委员们提交提案281件,件件关注民生问题。“校车安全”是委员们关注的重点,陈慧、王国瑞、陈立等多位委员提交了关于校车安全的提案。 调查 校车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国内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车事故频发,后果严重。几份关于校车的提案,分析了校车事故的原因:一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就近入学已不能满足学生们的需要,很多学生需要乘车入学。如一些城郊和农村小学进行教育资源整合,不少孩子无法就近上学,而这些区域的学校所在地公共交通又存在较大问题,导致学生对校车的依赖程度加大;二是目前校车严重超载的现象突出,办学机构对此监管有心无力。因为学校及幼儿园经济实力受限,没有财力购置多辆校车或正规校车,而家长也受条件所限,如此一来,超载和使用不合格车辆的现象就尤显严重;三是管理制度有缺失,校车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 政协委员陈慧曾经对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民办教学机构的校车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发现除寄宿制学校的校车在运营、管理、安全方面比较规范外,其余都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 全面核查长沙校车运营情况 几位政协委员认为,虽然近几年长沙未发生一起严重的校车安全事故,但为了防范于未然,结合国务院近期出台的校车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建议在长沙设立相关工作机构,规范校车的运营管理,并由学校自行采取自营模式或租赁模式。 相关提案建议对全市校车运营情况进行摸底。由市、县(区)两级教育局、交警大队对区域内各类中小学校车进行摸底调查,坚决取缔非法营运的农用车、面包车、三轮摩托车。 通过核查,对符合自营模式运营的学校校车继续保留,加强对车辆、司机和学校的管理。其他则采取以政府定点招投标方式分县、区和市直学校、幼儿园、社会办学机构统一租赁经营。 模式 组建长沙校车营运公司 相关提案认为:长沙应统一校车标准,校车必须是符合国家最新公布的《专用校车标准》规定的客运车辆。校车车体外观颜色应统一,校车标识、驾驶人员标识及候车(接送)站点标识样式依据国家有关标准统一设置。 同时,应建立统一规范的校车管理档案,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每年定期对校车进行两次以上安全技术检测,确保校车运营安全。 此外,校车应参照客运班线车外辆标准足额及时投保,除法定强制险按标准缴足外,还需购买一定金额的座位险和每车三责险。 有关提案还建议:由政府出资组建长沙校车营运公司,进行“校车营运模式”试运行,由政府根据调查数据出资购置一定数量校车。遵循校车不以赢利为目的,政府给予运营维护费用及司乘人员费用补贴,学生适当承担的原则,来化解校车难问题。(记者 张怀中 彭玮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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