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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建立高校专审制度 温情司法预防高校犯罪成效明显

 湖南建立高校专审制度 温情司法预防高校犯罪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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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25日讯(通讯员 周勉)以千年学府岳麓书院闻名于世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作为湖南的“文化大区”,目前拥有湖南大学、中南大学等众多高校。2011年,岳麓区在校学生犯罪数量已由2008年的26件45人下降到现在的6件7人。

  这得益于专门针对在校学生犯罪建立的高校审查起诉制度。岳麓区检察院检察长彭建华介绍,2008年,岳麓区检察院通过设立在校学生犯罪工作办公室,成立办理在校学生刑事案件公诉小组,并出台《办理在校学生刑事案件实施规则》等措施,建立专门的高校审查起诉制度来预防高校学生犯罪,成效明显。

  建立专门审查起诉制度 实施人性化办案模式

  今年7月,在校博士生刘某与装修工王师傅因劳务纠纷发生肢体冲突,导致王师傅四颗牙齿被打断的轻伤后果。根据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但犯罪嫌疑人刘某的博士生身份引起了办案检察官谭小丹的注意。

  谭小丹通过走访了解到,刘某在校学习刻苦,且系初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是一时冲动所致。同时,刘某在案发后真诚悔过,认罪服法。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岳麓区检察院将案件转区司法局驻该院人民调解室进行了调解。近日,经岳麓区检察院检委会讨论通过,对刘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2008年制定的《办理在校学生刑事案件实施规则》是岳麓区检察院推行校园“温馨检察、温情司法”的重要举措。规则要求对在校学生案件办理实施标准化流程,将法律援助、羁押审查、人品调查、不诉前考察及提出量刑建议等制度设置为办理该类案件的必要环节,建立起以审查起诉工作为核心,保护在校学生为重点的办案机制。

  注重案件回访 建立一案三帮教机制

  今年4月,检察院工作人员利用在湖南职业艺术学院宣布不诉决定书的机会,面对面对该校涉嫌抢劫犯罪的小磊等4名学生进行说理教育。在宣布不起诉决定书后,承办小磊案件的检察官向小磊父母及学校出示了检察机关的帮教计划,同时协助两方制定帮教措施,从而实现学校、家庭及检察机关三位一体的帮教格局。

  此后的回访中,检察官在了解教育小磊的同时,也常常鼓励小磊多跟父母交流、与老师沟通。目前,小磊等四名学生一改之前不良少年的形象,在校表现良好。

  “我们的检察官除了通过讯问、庭审之际论理说法,还以谈心等方式对在校学生犯罪人员进行教育。”岳麓区检察院院副检察长卜雪凡介绍,“对作撤案、不诉处理和被判缓刑的学生进行定期回访,并建立《跟踪回访卡》,对被帮教人员实施一案三帮教措施,即每案一份家长帮教措施、一份学校帮教措施、一份办案人帮教计划,合力帮教在校学生犯罪人员。”

  建立全方位有效体系 预防在校学生犯罪

  岳麓区检察院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制教育,如建立在押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在校学生通信制度;利用公开庭等方式在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对广大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提高在校学生的法律意识。

  2008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公诉科干警到多所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课30余次,进行法律咨询10余次,发放调查问卷500余份,为辖区内学生讲授法制课30余次,受教育者达15000余人次。

  同时,该院通过与学校建立少年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指派业务骨干任校园法制宣传员,在街道设立预防青少年犯罪观测站等,形成点、线、面三位一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格局,构建预防未成年人与在校学生犯罪全方位体系,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唐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