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教育视点>详细内容

教育视点

湖南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学校不低于1:1资助

湖南创新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 学校不低于1:1资助
www.hnedu.cn  发表时间: 时间标签  来源:湖南教育政务网 【字体:  】 点击: 点击数
    本网讯 (记者 唐雯娟)湖南省教育厅日前向省内高等学校印发《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并要求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建设的创新团队进行配套资助。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的管理,省教育厅对原《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暂行)》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明确了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对团队经费的使用及建设期满后的有关验收工作等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

    创新团队实行团队带头人负责制,由团队带头人具体落实本团队的各项建设任务。创新团队带头人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所在高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调整的书面报告,经审查后由省教育厅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资助。

    创新团队的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团队的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和学术交流活动。研究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安排,资助期限为三年。

    学校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对立项建设的创新团队进行配套资助,并严格执行现行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帐,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名词解释:

    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是指一般应以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为依托,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主要从事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的基础研究,对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两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的应用性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知识产权目标或产业化前景,研究方案和技术路线切实可行。

文件链接:关于印发《湖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责任编辑:唐雯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