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敏:教育督导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
| 王柯敏:教育督导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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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厅长 王柯敏
长期以来,教育督导重在督政,对于地方政府重教兴教发挥了强大推动作用;但在督学领域始终相对薄弱,尤其是科学、规范、有效的学校督导缺乏必要的制度建设和广泛实践,这与当下教育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基本要求不相适应。 就宏观意义上讲,教育改革与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转向以内涵发展为主、全面提升质量的新阶段;教育资源总量不足的历史负担正在演变为优质资源不足和优质资源配置不均的现实问题。这意味着现阶段教育正在步入发展的转型期。 就学校层面上看,基于社会思想观念和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家庭、社会的多重压力和学校的自我妥协,导致学校办学出现过度竞争,各种办学行为失序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学校办学过程的监督和引导应当成为政府管理教育的重要选项。 基于上述判断和认识,可以肯定教育督导已经到了回归督学本质要求的时候了,教育督导的全部追求将会是促进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 如何改变目前督学领域相对薄弱的状态,如何让每一所学校都有进步?近两年全省大力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为我们提供了教育管理制度创新的思路。其一,把每一所学校都纳入督学的“责任区”范围,实现学校督导“全覆盖”;其二,对学校不定期地随访督导和回访,全程了解学校发展,实现学校“全过程”督导;其三,责任区督学深入学校的各个方面,不放过任何细枝末节,实现学校“全方位”督导。这种制度设计是完整、有效、可操作的,让每一所学校随时都处于被监督状态,也让每一所学校随时都要做好改进的准备。当然,纳入“责任区”的每一所学校,经常会获得督学的指导、帮助和服务,为学校进步赢得了支持力和推动力。 但是,任何一项好的制度,其成效在于科学、有效地实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需要全省教育督导部门依托督学责任区工作平台,把各级教育督导力量汇集起来引入学校,深入到教育教学改革的第一现场,科学评估和有效引领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第一,要严格遵循规范。一是督学工作职责要规范。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督学经验,结合我们的实际,每一位督学要履行对学校监督、指导的责任,对本级教育督导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反馈建设性的意见,对自己要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二是督学工作程序和过程要规范。无论是专项督导还是随访督导,应该是有充分准备的督导;对于学校督导的准备过程、实施过程、督导结果的形成等各环节都应体现规范性要求。三是督学工作方式方法要规范。督学工作要为学校改进提供专业经验,为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必须追求科学规范的方法。 第二,要强化专业支持。教育督导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督导人员应该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熟悉政策法规,精通业务,勤于研究、善于指导。要加强督学队伍的专业培训,围绕督学工作的基本规范、督学应该具备的先进教育思想和督学工作中关注的重点内容等方面,有计划地集中督学开展研修。要建立完善专业化的督学工作网络平台,收集整理专业化服务信息,推介各地典型经验、提供专业方法和技术,促进督学人员的专业化成长。要探索建立督学资格认证制度,明确督学资格认证办法,为遴选、聘任督学提供基本依据。 第三,要创新工作机制。加快由督政为主向督政与督学并重的转变,需要从工作机制上加大创新力度,为强化督学工作提供动力支撑。一是要建立必要的经费保障机制,制订责任区督学工作经费保障办法,确保督学能够深入学校随访督导。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审议与结果反馈的运行机制,对于督学提交的学校督导评价报告,本级教育督导部门应与本级教育行政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审议,并将审议结果反馈学校,学校应提出改进计划并组织落实。三是建立督学跟踪督查制度,督学结合学校改进计划,进行跟踪、服务、指导、督办,并适时向本级督导部门汇报学校改进状况,督促学校持续发展和进步。 |
| 责任编辑:唐雯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