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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施教师制度改革,湘潭、益阳先试点

本网讯  9月15日上午10点,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师资格管理科科长谢先国做客湖南教育政务网政民互动在线访谈频道,就“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主题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2015年教师资格证考试时间定于11月1号,面试时间定于12月26号和27号。

谢先国介绍,五年注册实际上是国家对在职在岗的教师的一种管理制度,目前只针对中小学教师在职在岗在编教师,类似于驾照的年审,但是是在三个大的方面进行考核。一个是师德表现,第二个就是培训学时学分,因为教育部要求每五年要达到360个学时学分,第三个就是教学的业绩。五年一轮,如果在某一个环节还有一些问题可以暂缓注册,暂缓期内达到要求的还是可以注册合格。

针对广大网友关心的教师资格考试问题,谢先国表示,根据湖南省的情况,定于每年下半年11月份开始进行笔试,12月份进行面试。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毕业生和毕业前一年级都可以考试,凭学校的证明,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所有学生都要拿毕业证才能报考,只有在校生是毕业年级和毕业前一年意味着,如果是三年制的二年级可以考,四年制的就是三年级可以考。已毕业学生的报考原则有三个条件:一个是学生的户籍所在地,第二个是学籍所在地,第三个是人事关系所在地,只要达到条件都可以当地申请考试。

湖南省确定在湘潭市、益阳市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改革试点工作,试点期为一年。其他地方是不是开展试点,推进的速度和范围要根据试点情况来看。从2011年开始,教育部就启动了改革制度,同年的9月是在浙江和湖北两省率先试点,截至目前为止,试点省份达到28个。湖南省准备2015年下半年开始试点,统一了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大纲和命题,笔试统一划线,面试统一考核;完善了考试科目设置,突出对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考查;由专业化的教育考试机构承担考试命题和考务组织工作;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再直接认定教师资格,纳入考试范围;破除了教师资格终身制,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加强了对在编在岗教师师德表现、培训学时和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

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提高了教师职业准入的素质要求,改变了以往考试因标准不统一、成绩不互认而造成证书含金量不高的情况。试点后,教师资格考试对标准的把握更加严格,提升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声誉,保证了教师队伍的来源质量。

由专业化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笔试和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规范了考务管理;实行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相结合,创新了考试形式;按照高考的要求来组织教师资格考试的命题和考务工作,改变了以往考试中考试和认定不分、组织不够规范的现象,增强了教师资格考试的社会公信力。

改革前,教师资格考试仅考查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改革试点启动后,增设了综合素质、学科教学能力的考查。大量一线优秀教师参加命题工作,广泛使用案例分析、教学活动设计等多种特色题型,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乐教、适教、善教的考生取得教师资格。

师范生进入教师资格考试范围,对推进教师教育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倒逼机制。试点省份教师教育院校已经开始着手整合教师教育资源,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计划,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加强对师范生教育教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初步形成了以考促改的良好局面。

将教师完成5年一周期360培训学时作为定期注册的必备条件,推动了教师全员培训的落实,维护了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权益。试点地区教师普遍由“要我学”变为“我要学”,出现了在编在岗教师主动参加培训学习和寻求专业发展的现象。

定期注册制度,提出了师德考核的总要求,各地制定了针对当前突出问题的师德考核标准,并完善了教育教学业绩的考核办法。同时,建立了覆盖全国的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信息管理系统,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决策提供了可靠数据和信息。通过定期注册制度对在编在岗教师进行定期考核,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摸清了教师队伍的底数,规范了教师资格证书管理,推进了教师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退出了任课教师队伍。

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就来之不易。在教育部考试中心、资格中心及试点省(区、市)的共同努力下,各试点地区考试改革秩序井然,安全平稳,未发生试题泄密和重大舞弊事件,社会反响良好,媒体反应平静,为进一步在全国范围推开新的教师资格制度奠定了坚实基础。(刘亮  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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