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南高考]考生申诉反映时间提前
本网讯 在6月3日下午举行的2015年湖南高考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院长詹小平对考生申诉政策的变化进行了详细说明。
申诉工作强化了招生学校的主体责任。如果考生或者家长认为所报考高校的招生录取行为违反招生相关规定的,应先向所报考高校提出异议、申诉或者举报。由高校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答复。如对高校作出的政策解释不服的,再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处理不服的,再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湖南省教育厅的上级机关提出复核。
詹小平强调,如果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原要求于8月22日向当地招考机构或直接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现改为当批次录取结束前反映。(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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