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已形成“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格局
本网讯 2月18日,2014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在长沙枫林宾馆召开。湖南省教育厅党组成员、主任督学陈湘生在会上表示,我省教育督导整体工作迈上了新的起点,特别是在教育督导制度的创新、模式转型和质量监测三个方面有了突破性的进展,“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工作格局已经形成。
陈湘生介绍,督政方面,去年对43个县市区教育工作开展“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在依法依规追补教育经费9.1亿元之后,下半年又跟踪督查了13个县市区追补经费的计划安排及使用情况。在全面总结前两轮督导评估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结合我省督政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整合项目、简化程序、创新方法与手段,制定了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新方案,并按照分类指导、分类评估的原则,确定了第三轮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总体规划。同时,积极推动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建设,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教育工作约谈制度,强化督导结果运用和督政力度。
督学方面,遴选了20个省级督学责任区示范县,加强示范辐射和典型引领作用。醴陵、桂阳、君山等典型经验得到教育部充分肯定,并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到去年底,实现了覆盖到全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同时,大胆探索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改革,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在全国率先建立“学校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实施网络评估与现场评估相结合的学校督导新模式,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办学过程的监管。
监测方面,基本完成了省级监测中心的基础建设,聘请香港教育考评局、湖南师大、第一师范学院的专业人员担任顾问或兼职专家,在全省遴选190名市、县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及优秀教师担任专家。借鉴国内外成熟经验,边学边做,自主探索,研发了中小学数学、语文基础知识与能力测试及调查问卷编制框架,研制了义务教育四、八年级数学基础知识与能力测试卷及调查问卷,并在2个县开展了第一轮预试,形成数学学科预试试题质量分析报告,取得了质量监测的阶段性成果。此外,圆满完成了16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检任务;抽查认定了1456所义务教育合格学校、435所农村公办幼儿园;进一步完善了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年度工作评估考核制度。
陈湘生表示,2014年,全省教育督导系统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和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保持创新活力,在体系建设、制度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建设“四大建设”上下功夫、求实效。(李果)